来也关注2015.09.10
近日,为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实现旅游业与其他行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业带动乃至于统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和模式。创建主体为市、县地方人民政府。
《通知》明确提出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6大主要考核指标:
1、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
2、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
3、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
4、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
5、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
6、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度广。
按《通知》相关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首批申报单位资料报国家旅游局。符合条件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将对外公布,并组织验收,拟在2016年验收公布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早在2008年,来也股份创始人杨振之教授在主持编制《汶川地震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规划》时,率先用“全域旅游”的思想来统筹规划,将旅游业作为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先导产业,通过旅游业在灾区全域重新配置生产要素,提出“限一、退二、进三”的产业重建策略。
接着,2009年又承担了《绍兴市全城旅游目的地系统规划》,对全域旅游作了进一步深入研究。
2010年10月,提出在成都市大邑县发展全域旅游的高端形态,实施“全域度假战略”。
2010年12月3日,杨振之教授在《中国旅游报》与国家旅游局吴文学副局长“高端对话”,就提出“全域旅游是以旅游业来引领区域产业发展,以旅游业来配置生产力发展的最好例子,我认为,这样的区域旅游业发展理念,值得在全国推广”。
从酝酿产生到正式提出,从规划试点到全国推广,经过近7年时间的发展完善,来也股份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全域旅游理论体系和完善的规划实施要点,并在全国多地的规划实施中得到了良好的检验和完善,有效推动区域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
在此理论指导下,来也股份先后完成了《大邑全域旅游休闲度假总体规划》(2010年)、《浙江绍兴全城旅游目的地系统规划》(2010年)、《浙江常山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乡村旅游全域发展总体规划》(2014年)、《山东省荣成市全域旅游规划》(2015年)等20余个全域旅游相关专项规划,并率先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完整规划服务体系。